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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本要點第4 點規定,各機關應派員接待陳情人並協助其製作陳. 情紀錄,陳情紀錄應載明陳述事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製作. 完畢即應由陳情人確認後簽名或蓋章,並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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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各機關應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 (一)檢、警、調機關進行偵查中者。 (二)訴訟繫屬中或提起行政救濟者。 (三)經判決或決定確定,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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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府處理人民檢舉或陳情案件,其內容涉及行政違失或貪瀆不法者,對於案件 內容及當事人之身分應予以保密,並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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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專責人員保管或密封之檢舉(陳情)人身分辨識資料,非經部長同意,他人不得閱覽或啟封;經核准閱覽或啟封者,應於相關文件中註明原因、發生時間及知悉人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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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情案件需聯繫陳情人者,應確實由該案之本 府承辦機關回復,不得由委外廠商或他人逕洽陳情人。 (五)經本府錄案列管之案件,應確實回復陳情人,並登錄於陳情整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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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情人。但人民 陳情案件載明代理人或聯絡人時,受理機關得逕向代理人或聯絡人答 復。 前項人民陳情案件係數人共同具名且載明各陳情人聯絡方式而無代理 人或聯絡人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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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 受理機關認為陳情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得通知陳情人補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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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民陳情案件由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受理;非屬收受機關權責者,. 應逕移主管機關處理,並函知陳情人。但涉及二個以上機關權責並遇. 有爭議,由其共同之上級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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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情內容以確認案情。 陳情事項非屬本會主管業務者,應委婉告知陳情人,並告知相關主管機關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 四、人民以電話陳情者,接聽人應儘速將電話轉接承辦 ...
陳情 人 參考影音
繼續努力蒐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