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539 相關文章
-
2023年8月24日 — 其中可以由社工針對個案狀況進行訪視評估並進行列計排除的例外規定稱作「539條款」,也會遇到承辦人因訪視未遇、沒有法院免除扶養義務訴訟等原因,而裁定 ...
-
2023年8月24日 — 社會中更存在著隱忍受暴、無家者等未能受家庭支持的群體,同時被社會救助體系排除在外。雖然社會救助法有設計「539」條款使各地社政單位具備排除家庭合計 ...
-
1. 本文係自社會救助實務所發展之性別分析報告,臺北市按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簡稱539)執行之實踐經驗,分析539專案家戶不同性別處境之態樣,並依此提供社會救助法 ...
-
一、本原則依據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二、適用原則: (一)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其生活陷於困境者,經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 ...
-
2020年4月13日 — <社會救助法>以家戶為原則,在其第5條第1項規定除申請人外,配偶、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以及認列所得稅扶養親屬年 ...
-
2023年4月12日 — 跨黨派立委、民團持續關注「社會救助法」修法,首先家庭人口採計不應採用「民法」扶養義務。蘇昭如說,現行「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款(簡稱539 ...
-
一、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 · 二、申請人符合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 · 三、 ...
-
不能工作而無扶養能力之子女。 (三)申請人為單親家庭,雖未符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 特定境遇,但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者。 (四)申請人 ...
-
為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特制定本法。 ... 本法所稱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
-
一、本原則依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適用本法第五條第三 ...
社會救助法539 參考影音
繼續努力蒐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