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個資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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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致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而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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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 — Q: 您好:想請問專業律師,我們公司想寄電子EDM給顧客,如果對方的MAIL是在他們公司公開可搜尋的到的(如機溝負責人或主管、公用窗口信箱),我寄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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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個資法針對個人資料之定義為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 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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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19 條規定: 1.按個資法第19 條第1 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6 條第1 項所規定資料外,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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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 — 根據個資法第2條,所謂的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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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 Q6 網路暱稱或Email屬於個資法規範的個人資料嗎? A 由於網路暱稱不易識別出其代表的個人,所以,不會受到個資法規範。至於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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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的定義規定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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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資料」的概念,包括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三方面。Email等聯絡方式屬於一般性資訊,並不是原則上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的敏感性資訊,但私人使用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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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中所描述之個人資料之定義系『得以直接或間. 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如單純記載聯絡電話、. E-Mail信箱等聯絡資料未與自然人姓名等相結合足以. 識別身分者則 ...
Email 個資 參考影音
繼續努力蒐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