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公投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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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政. 府、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 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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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 — 而過去被稱為「太上皇」,可以否決、認定公投提案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則在這次修法中廢除。 至於敏感的「兩岸政治協商」議題,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動議,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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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合於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於收受該函文後四十五日內提出意見書,內容並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屆期未提出者,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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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簡稱《公投法》, 是一部中華民國法律,於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保障中華民國國民以公民投票實踐創制、複決的權利。國民大會凍結後,立法院所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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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不適用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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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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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兼顧投票秘密性及投票結果公平性,促進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從而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重行擬具的「全國性公民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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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賦予行政院就地方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之認定權限,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內容,既經內政部函復基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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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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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5次 ...
行政院提公投 參考影音
繼續努力蒐集當中...